第5章(1 / 1)

她不可思议地瞪着他。

很少看见男人这么爱吃红豆饼的,他算是让她见识了。[奇+书+网]“你喜欢吃这个?”她半讽刺地问。

“所有的点心我都喜欢。”他毫不害臊地回答。

“包括巧克力?”

“尤其是巧克力。”他微微笑。

不知怎地,汪蓝总觉得他嘴角牵扯的弧度看来有点邪佞,她脸颊微热,忽然联想起那天他是怎么舔吻着她手指上的巧克力残屑。

她怔怔地看着他吃红豆饼。

“怎么?你也想吃?”他误解了她迷惘的眼神。

“嗄?”她一愣。

“想吃就去买啊!很便宜的。”

“我没带钱。”

“这样啊,那真可惜。”他漫不经心地耸耸肩,继续享受美味。

这漠然的反应令汪蓝瞠目。就这样?他不请她吃一个?一般人都会这么做的不是吗?

可是这男人好像并非寻常人,他自顾自地吃着红豆饼,吃得津津有味,开怀自在。

他居然对她……视若无睹?

“咦?”过了好片刻,他才总算发现她还站在原地,惊讶地抬头看她。“你怎么还在这儿?你不继续跑吗?”

她差点没跌倒。

“我、我——”窘迫、不安、气闷,她第一次明白原来遭人冷落的滋味竟是如此复杂难堪。

“你慢跑啊!拜拜!”他潇洒挥手送行。

她恨恨咬牙,有股想仰天长啸的冲动。

汪蓝变了。

从小到大,她对周遭的一切人事物总是淡然的,带着一种气煞人的漫不经心,她的父母甚至曾怀疑过她有轻微自闭症的倾向。

但她没有自闭症,若是对方愿意忍受她贫乏的社交技巧,也勉强能交到几个朋友,比如赵蒂蒂和李丹蔻——虽然多数人将她们之间的友谊定义为怪胎女的气味相投。

即使是跟两位怪胎好友相处,她粗线条的反应也偶尔会惹恼她们,她尽量想改善,却实在改不了对人际关系毫无兴趣的本性。

可是最近,她似乎有些变了,粗到可比电缆的神经一夕之间忽然变细了,还莫名其妙弯弯曲曲起来,介意起新邻居的一举一动。

她强烈地意识到黎明淳的存在,从来不曾对人类行为进行分析的脑袋,也开始挪出一点点空间,容纳他的影像及言行。

上课的时候,她脑海会忽然闪过他的笑容,做实验的时候,显微镜下的细胞切片居然让她想起他暧昧的表情;捧着期刊论文阅读,耳畔竟然偶尔会飘过他说过的话。饭后看到点心,有股他即将要伸出手来跟她抢食的错觉。

真是奇怪,奇哉怪也!

心神不定地上了一天班后,回到家门外,她会惊觉自己站在篱笆边发呆,好像在期待隔壁的大门碰巧开启,而她与他不期而遇。

她在做什么?她不能理解自己的行为。

她应该是巴不得愈少与他碰面愈好的啊!愈是碰不着面,她就愈不可能与他发展出什么关系,就能光明磊落地对那个塔罗大师的预言嗤之以鼻。

她汪蓝,会爱一个男人爱到发疯?开玩笑!

她撇撇嘴,开门进屋,像往常一样换上便服,简单为自己做了顿晚餐,吃完饭,洗完澡,端了杯红酒倚在落地窗边,一面喝,一面翻阅一本新鲜出炉的英文科学期刊。

明月浮空,疏影横斜,院落里一丛白玫瑰在夜色里吐露幽芬。

汪蓝专心阅读期刊,正读到兴致浓处,忽然听见一阵刺耳的引擎声响。

她茫然抬头,原来是隔壁车库开出一辆白色跑车,而黎明淳正推开门篱走出来。

跑车拉下车窗,探出一张精致秀颜。

黎明淳低身俯望她。“小心开车啊,亲爱的。”

“嗯。”美女颔首,娇娇地噘起艳红的唇。

黎明淳会意,在她唇上轻啄一口,她这才娇笑着开车离去。

池微笑目送,直到那白色车影在黑绒夜幕里完全淡去了,才转过身。

“汪小姐!”他发现她了,笑着打招呼。“晚安啊。”

“晚安。”她愣愣回应,犹豫片刻。“刚刚那位是你女朋友?”

“算是吧。”他随便点个头。

“你有女朋友了?”她一时惘然,不知该如何消化这个消息。

他有女朋友,这代表塔罗大师的预言不准,她可以不用杞人忧天了。照理说,她应该感到开心,胸口却奇异地有些闷。

“你们感情很稳定了吗?打算要结婚了吗?”她追问。

剑眉一挑。“怎么?你有兴趣?”

又说她有兴趣?她才没有呢!

“也没什么。”她故做镇定。“我只是想,如果她是你女朋友,以后看见她在你家出入就不用大惊小怪,以为有小偷。”

“这样啊,那你的确不用大惊小怪,以后你会常常看见她。”他顿了顿,嘴角诡异一扬。“也会经常看见别的女人。”

“别的女人?”

“我的女朋友,可不只vivian一个啊!”他朝她笑着挤眉弄眼。“晚安喽!”抛下震撼弹后,他潇洒摆摆手。

汪蓝惊愕地瞪着他进屋。

她方才没听错吧?他不只有一个女朋友,而是有很多个?他原来是个花花公子?那个塔罗大师居然预言她爱上一个花花公子?

这简直莫名其妙!

汪蓝猛然掷开期刊杂志,气呼呼地跳起身,双手环胸,在草地上来回踱步,愈想愈觉得火大。

忽地,隔壁落地窗拉开,黎明淳好听的声嗓再度扬起。

“对了,汪小姐,可以请你帮个忙吗?”

她顿住步履,缓缓旋过身。“什么事?”

“麻烦你,以后遇到我那些女朋友时,千万别告诉她们还有别的女人存在啊!”他双手合十,略带孩子气地求着她,颊边两汪梨涡,淘气地若隐若现。

她狠狠瞪他。“我没那么多嘴。”

“那太好了!感谢帮忙。”他帅气地行了个童军礼,眼光一落,触及她睬在草地上的赤裸纤足。“你在做健康漫步吗?”

“健康漫步?”

“你的脚,没穿鞋。”

“嗄?”汪蓝愣了下,低头一看,这才发现自己方才气恼过度,竟忘了穿鞋。她缩了缩脚趾,忽然觉得脚底隐隐刺痛。

“偶尔踩踩地的确对健康很有帮助呢。加油吧!”他笑着进屋。

确定他在视线范围内消失,她立刻腾空疼痛的那条腿,狼狈地跳回窗边坐下,然后捧起被尖石子刮过的可怜脚掌,审视那道深凹的红痕。

“笨蛋!汪蓝,你是笨蛋。”她喃喃自嘲。

他不但是个花花公子,而且显然对她毫无兴趣,唉……

等等!她这是在做什么?她居然自怜自怨?

汪蓝呆张唇,又是生平第一次,领会这女儿家幽微的心情。

暮鼓晨钟,在她脑子里沉沉敲响——不妙,真的不妙,大大地不妙!她不对劲,真的不太对劲。

她变得不像她了。她居然为了个男人心神不定。

一念及此,汪蓝忙捧起红酒杯,一饮而尽。一杯不够,她又斟了一杯,仿佛身陷在沙漠中焦疲不堪的旅人,不惜饮鸩止渴。

没问题,她没变,就算变了又如何?她只是对他的事比较敏感而已,不代表她会爱上他,还爱到没理智。

之所以会对隔壁的男人感到介意,可能是他那人本来就怪吧!哪有人吃点心吃到人家手指上去的?她不对他印象深刻才怪。何况他又因缘际会搬到她隔壁,仿佛什么命定的巧合。

不过当然不是巧合,只是偶然而已。

只要机率不是零,这种事就有可能发生,没什么好奇怪的,一点也不奇怪。

经过一番条理分明的自我安慰后,汪蓝总算感觉比较舒坦了,她对自己满意地微笑,重新拾起科学期刊,刚翻开一页,隔壁传来一阵悠扬琴声。

他会弹琴?她好讶异,没想到那外表玩世不恭的男人竟有此等才情。

不过就算他会弹琴又怎样?不关她的事,她可不会因此提高对他的评价,除非……

她蓦地一震,警觉琴声转了调。

那清澈如天籁的琴音,优美甜蜜的曲调,他弹的,正是她婴儿时期最常听的摇篮曲,第一首学会的英文歌——

flytotheon

命定的预感如落雷当空劈来,她惊骇不已。

第三章

每天听黎明淳弹琴,成了汪蓝的习惯。

不知怎地,她像着了魔一样,入夜以后,总会悄悄坐在院落边,一面读书,一面聆听着隔壁传来的琴声。

他似乎很爱弹琴,每天都弹,假日若是在家,也常断断绩续听见他弹琴。

有时是古典名曲,有时是流行爵士,更多的时候,是即兴来上一段旋律,或活泼,或感伤,变化多端。

这些仿佛天外飞来一笔的即兴创作,总能惹得她会心一笑。

还有啊,他天天都弹那首“flytotheon”,用各种方式,有时节奏轻快些,有时悠慢些,有时是慵懒的爵士,有时搭上电子鼓声,成了狂野的舞曲。有一回他甚至还别出心裁,将旋律混在一首古典钢琴曲里,教她赫然发现时不觉咋舌。

于是,在那悠扬的琴声里找“flytotheon”的旋律成了她生活中最大的乐趣。

每天他开始弹琴时,她总会想,这次他会用哪种变调的方式来弹这首曲子?又或者,将那旋律藏在哪首名曲里?

好似寻宝一样的感觉。

他将炫目的珍宝,藏在一串串美妙的音符里,而她,以心灵为地图,以双耳走路线,一步一步,接近即将夺去她魂魄的秘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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